• [ 索号 ]
  • 1150023274533737XD/2021-0033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3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绿色通道的通知
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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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重庆市武隆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推进落实川渝两地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高层次人才合理流动,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经研究,决定建立乐山市、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绿色通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乐山市、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中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在编在职人员,按规定跨区域流(调)动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在流入地直接申报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办理程序

乐山市、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绿色通道实行申报确认制。

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流(调)动到乐山市事业单位后,应于半年内按个人申请、事业单位推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事业单位的推荐人选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推荐意见)、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程序办理。确认后,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乐山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数量。

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流(调)动到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无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空缺的,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通过专项报批予以解决。

事业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前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人员首次通过绿色通道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后,按照流入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有关政策规定管理。

(二)建立乐山市、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绿色通道,服务两地高层次人才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便捷、畅通、有利于人才交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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