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重庆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63)要求,武隆区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任务为2个,21万元;家庭农场1个,5万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乡镇(街道)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申报指南自愿申报,并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后,于2025年7月22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汇总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区农业农村委20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彭冉鑫;联系电话:81125020)
附件:1.申报指南
2.2025年武隆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指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全区计划共支持2个农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开展粮油等生产,重点支持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粮油作物参与大面积单产行动;支持其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能力。
二、支持对象
采取主体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拟支持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度。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
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测,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四、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主要为重点支持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粮油作物参与大面积单产行动;支持主体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能力。支持标准,农民合作社6-10万元/个,家庭农场5万元/个。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五、有关要求
(一)抓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做好主体申报、方案编制、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
(二)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同一农业经营主体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同一环节等,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三)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填写“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1.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2.有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的提供复印件;3.有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的提供复印件;4.2024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5.区级以上示范社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文件;6.流转农村土地的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书复印件;7.合作社成员接受农业技能培训的证明等。
(四)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应填写“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1.家庭农场主的户籍证明;2.注册登记的,需要提供登记材料;3.流转农村土地的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书复印件;4.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提供复印件;5.家庭农场经营者接受农业技能培训的证明;6.区级以上“四化”家庭农场的提供证明材料文件等。
(五)重视实施方案中“项目拟带动农户明细表”填报,鼓励多方式带动周边农户,该项指标是项目评审的重要内容。
(六)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资金使用方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行质量和提升服务带动能力。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农民合作社名称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属于哪一类合作社(选择“国家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区级示范社”) |
| ||
注册登记时间 |
|
成员个数(个) |
|
成员出资额(万元) |
|
主营产品 |
|
经营规模 (亩/头/羽/人) |
|
2024年经营服务收入 (万元) |
|
2024年盈余(万元) |
|
2024年剩余盈余分配 (万元) |
|
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
|
带动脱贫户数 |
|
荣获何种奖励、称号 |
| ||
基
本
情
况 |
| ||
备注 |
|
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家庭农场名称 |
| ||||||
家庭农场主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产业 |
|
种养殖规模 |
| ||||
家庭农场经营 耕地总面积 |
|
2024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 |
| ||||
家庭农场 劳动力总数 |
|
家庭成员 |
| ||||
常年雇工 |
| ||||||
基 本 情 况 |
| ||||||
备注 |
| ||||||
附件2
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实施单位 |
投资 总额 |
申请财政补助 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
受益 对象 |
备注 |
|
|
|
|
|
|
|
|
|
|
|
受宜农户**户,**人,其中脱贫户**户,**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农经类
2025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二
拟带动农户明细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拟带动农户姓名 |
家庭住址 |
家庭人口 |
带动方式 |
拟带动农户年增收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带动方式为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股权化等方式
表三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或部门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部门审查是指对涉及跨乡镇(街道)区域类主体申报项目情况的审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