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2-0024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第六批)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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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回2020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转结余资金重新安排的通知》(武委农办〔202247号)要求,现将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第六批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各乡镇(街道)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单位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村务)和项目公告牌等多种形式将本辖区项目建设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项目建设完成、兑付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

二、准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认真编制绩效目标,要求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地编制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表请按照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179号)要求并参照模版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时需同步提交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管理及验收

(一)各乡镇(街道)要规范资金使用,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办公车辆及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实施按规定开展股权化。

(三)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四)按照《武隆区探索建立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武隆府发〔201910号)要求进行验收。

四、规范资金申请和支付

各乡镇(街道)必须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执行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涉农项目资金拨款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04号),相关样表请到“项目监管系统”“通知公告”处自行下载。并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加快涉农项目资金支付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038号)规定,加快项目建设,及时申请使用资金和开展完工验收。区乡村振兴局将根据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关于建立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1998号)精神,对项目支付进度进行月通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兑付率将纳入乡镇和相关区级部门政绩考核。

五、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各乡镇(街道)、产业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每个项目验收审核完后及时收集汇总所有项目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产业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室各一份。项目档案资料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下达计划、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资料(所有投资的发票或支出单据、合同、图片等)、验收资料、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资料等,按规定应纳入股权化改革的项目必须完善股权化改革资料。


附件:1.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第六批)建设任务

      2.绩效目标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3.    年武隆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申请表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2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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