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6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能、沼气、风能和其他先进适用的新能源)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拟订农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技术的试点示范及推广;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和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农村能源工作和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工作;承担大中型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的生物工程和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和农村能源产品、设备的质量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是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3.5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财务从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分离进行独立核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3.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7万元,农林水支出103.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3.5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财务从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分离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9万元,比2023年增加13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0万元,比2023年增加114.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务从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分离进行独立核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9.29万元,比2023年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务从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分离进行独立核算,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务从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分离进行独立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29万元,比上年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务从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分离进行独立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共0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无绩效目标项目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无独立权属公务用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古小松,电话:023-81125036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