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区烤烟产业和烟叶生产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拟定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全区烤烟生产和收购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对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实施情况及烤烟生产各阶段的综合检查、考核和目标管理,随时给区政府提供详实情况。
4.指导和推广科技兴烟措施的落实和普及。
5.协调指导全区烤烟生产和收购的物资调运、资金调配、质量监督等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烟叶生产指导中心系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和生产科。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实有退休人员4人(公务员退休4人,编制在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经编办核定聘请的临时驾驶员(劳务派遣)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 万元,事业收入0.0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 万元,其他收入0.00 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77万元,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从而增加了基本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9.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9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77万元,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从而增加了基本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2万元,比2023年增加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0万元,比2023年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从而增加了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52万元,比2023年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管理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重庆市武隆区烟叶生产指导中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23万元,比2023年减少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83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接待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和单位内控制度,从严控制和压缩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66万元,比上年减少4.64万元,主要原因为较上年减少了1名在职人员,从而减少了公用经费等,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了一般性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共涉及1个项目,项目名称为烟叶生产管理工作经费,此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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