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3-0009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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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发展中心成立于198310月,原名武隆县畜牧局,2001年机构改革时设置为政府直属事业局,20074月更名为武隆县畜牧兽医局,200912月“三定”工作中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保留设置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74月更名为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兽医局,20204月机构改革更名为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发展中心。

(一)职能职责。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服务管理保障。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各级畜牧兽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畜牧业、兽医兽药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承担指导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检疫、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全区畜产品、种畜禽质量安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优良畜禽品种保护、引进、改良、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畜禽品种资源和饲草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承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等事务性工作;指导畜禽饲养环境、畜禽交易与运输、饲料和兽药投入品的使用等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发展中心是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866.53万元,支出总计6,866.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37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武财农〔202297号)的要求,收回统筹2020-2022年指标172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减少31.24万元;项目下达增加了228.8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64.32万元、武隆区山羊种质资源保种项目增加1100万元、村级防疫人员劳务报酬85万元、刘云屠宰场关闭拆除85万元、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68.35万元、2022年武隆区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00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减少207.93万元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82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64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项目下达增加(其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64.32万元、武隆区山羊种质资源保种项目增加1100万元、2022年武隆区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00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0.0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46.5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162.5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1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30.04万元,占20%;项目支出4,132.53万元,占8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56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武财农〔202297号)的要求,收回统筹2022年人员类指标112.8万元、2021-2022项目部门结转资金214.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66.5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7.37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减少31.24万元、因财政口径变化,结转项目资金纳入财政结转未计入本年收入,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武财农〔202297号)的要求,收回统筹2022年人员类指标112.8万元、2021-2022项目部门结转资金214.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64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项目下达增加了228.8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64.32万元、武隆区山羊种质资源保种项目增加1100万元、村级防疫人员劳务报酬85万元、刘云屠宰场关闭拆除85万元、拨以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68.35万元、2022年武隆区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00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减少207.93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财政收回统筹1401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1.63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武隆区山羊种质资源保种项目增加11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6.5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4.19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项目下达增加了228.8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64.32万元、武隆区山羊种质资源保种项目增加1100万元、村级防疫人员劳务报酬85万元、刘云屠宰场关闭拆除85万元、拨以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68.35万元、2022年武隆区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00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减少207.93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财政收回统筹1401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56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武财农〔202297号)的要求,收回统筹2022年人员类指标112.8万元、2021-2022项目部门结转资金214.3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72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卫生健康支出49.7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支付职工医疗保险4..02万元。

3)农林水支出4,896.75万元,占9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8.22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64.32万元、武隆区山羊种质资源保种项目增加1100万元、2022年武隆区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00万元等)。

4)住房保障支出52.3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73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员一次性奖金、部分考核和绩效未发放,导致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89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严控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招商工作经费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动物疫病防控、采血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7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招商工作经费3万元。

公务接待费5.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区县之间的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6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影响较少培训,因此培训费支出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25万元、差旅费24.06万元、水电费6.49万元、维修维护费6.1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邮电费3.67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劳务费2.44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89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降低公用经费,严控基本支出,同时部分支出如职工差旅费、食堂费用等未及时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7项,涉及资金5466.9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2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未完成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原因:因部分业主办理用地手续审批进度较慢,项目建设无法及时开展,从而导致不能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验收,无法及时兑付补助资金。部分项目在实施及报账过程中,存在工程进度缓慢、划拨资金不及时。今后,我单位将加强项目的监管,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施工,加快施工进度,达到相关进度后按报账要求资料,及时划拨项目资金,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加强项目建设后期管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钱明 023-77728378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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