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乡村振兴法律法规;负责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检查工作。
2.负责提出全区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和意见;负责编制全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各类扶贫资金、物资计划的上报、审批、分配和管理,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性扶贫资金项目;负责上级下拨的技术培训费、项目管理费、财政贴息资金等扶贫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牵头负责扶贫资金、物资的检查、监督工作,组织使用扶贫贴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扶贫协议,履行扶贫义务。
4.负责全区各类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评估、储备、立项审批、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承担跨地区、跨行业乡村振兴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实施区域乡村振兴;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协调实施对贫困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负责制定全区扶贫技术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乡镇扶贫干部的配备和扶贫技术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科技扶贫工作,为贫困乡镇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协助村级组织建设和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6.负责全区的综合管理和社会扶贫工作。包括中央国家部委定点扶贫、市级扶贫集团和区外科研院所与企业单位对武隆的对口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区级扶贫集团对乡镇的对口扶贫工作;组织爱心人士广泛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7.承担贫困地区信息化扶贫工程建设与维护,推广和普及农民群众现代信息知识,建立完善扶贫对象信息档案,广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信息宣传与交流。
8.负责乡村振兴的涉外工作、外援项目和学术交流;做好扶贫宣传和贫困人口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贫困监测工作。
9.组织实施贫困地区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和推广工作,扶持扶贫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小额信贷、易地移民等扶贫到户工作的试点、规划和推广,并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少数民族乡镇的扶贫工作。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2年区乡村振兴局共有行政编制11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年末实有行政在职11人,行政工勤在职2个;行政退休职工2人;事业编制17个,年末实有事业在职16人;其次办公室现有在编公务车2辆,其中行政编制1辆,事业编制1辆。
区乡村振兴局内设有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项目计划科、社会扶贫科、监督检查科、产业发展科。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区扶贫信息中心、区就业扶贫指导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综合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扶贫信息中心和区扶贫就业指导中心,均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开设立,不独立核算,故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546.96万元,支出总计2546.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6.46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一是将下达的2022年提前批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在项目资金分配中除有本单位具体实施外均下达到具体的实施部门,导致我局实际收入支出数据减少;二是2022年度加紧进度消化2021年度市级及以上财政结余在本部门的扶贫项目结转资金,高效推进本部门在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兑现拨付,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中发挥了很好的模范作用,加快了扶贫资金使用拨付进度,积极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当年收入和以前年度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和年末结转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5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9.57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多数安排到了具体项目实施部门,由我局具体实施的资金量略有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9.36万元,占100%。此外,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87.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46.9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67.40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一是多数由具体部门实施项目的不在我局实现支付,导致支出数减少;二是加快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益。其中:基本支出536.32万元,占21.1%;项目支出2010.64万元,占7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快当年上级项目分配和资金使用拨付进度,同时加快2021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进度,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益,减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6.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6.46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一是将下达的2022年提前批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在项目资金分配中除有本单位具体实施外均下达到具体的实施部门,导致我局实际收入支出数据减少;二是2022年度加紧进度消化2021年度市级及以上财政结余在本部门的扶贫项目结转资金,高效推进本部门在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兑现拨付,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中发挥了很好的模范作用,加快了扶贫资金使用拨付进度,积极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当年收入和以前年度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和年末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9.57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施的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2022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差额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59.86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是:在资金分配使用中将资金分配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实施后,直接将区乡村振兴部门预算指标拨至相关乡镇街道进行项目实施,相应的财政资金指标做调减处理,同时对应的乡镇、街道该项目资金指标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4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大量资金直接下达各乡镇、街道实施,区扶贫办不进行支出处理。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1.32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将资金分配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实施后,直接将区乡村振兴部门预算指标拨至相关乡镇街道进行项目实施,相应的财政资金指标做调减处理,同时对应的乡镇、街道该项目资金指标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05万元,下降100%,一是2021年结转结余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验收并申请资金拨付;二是加快2022年资金研究下达和使用拨付进度,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益,减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47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整离休费和相关社会保障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6.9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调进调人员的职称存在差异。
(3)农林水支出2429.47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1.34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达的提前批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导致决算数据与预算数据差额较大;其次是在资金分配使用中将资金分配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实施后,直接将区乡村振兴部门预算指标拨至相关乡镇街道进行项目实施,相应的财政资金指标做调减处理,同时对应的乡镇、街道该项目资金指标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9.0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7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社保、培训费等。公用经费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8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规定,对办公打印,如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资料整理、各类迎检资料收集、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印刷、动态监测资料完善以及各类会议资料打印等合理规划使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3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落实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下降趋势;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传送、市内外因公出行、脱贫攻坚下乡督查检查、项目实施管理、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约有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约有下降。
公务接待费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村振兴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执行相关标准,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执行相关标准,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各类不必要会议的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8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各类不必要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物管、水电、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8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行节俭,将大量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资料整理、各类迎检资料收集、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印刷、乡村振兴动态监测资料完善以及各类会议资料打印等进行控制,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及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244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的21个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1)
(2)2022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周进 023—77768274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