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防止和杜绝农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2021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深入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工作目标
2021年的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思路
(一)坚持目标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委机关积极推进、职能科室依法行政、企业全面负责的新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科室站所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专(兼)职安全员要具体抓。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区执法支队等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科室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抓好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科学抓安全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宣传培训,优化安全生产氛围。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一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广播、标语、专栏、宣传车等大众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典型和经验,并对因忽视安全生产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予以曝光。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继续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事农业安全领域作业的人员作为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
(三)坚持严格执法,认真查处生产事故。一是强化执法培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基层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坚持严格监管与帮扶支持并重,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和“一刀切执法”。二是坚持依法从严。坚持“首查必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整改代替行政处罚。坚持“依法从重”,不得擅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是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着力破解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突出问题。四是要严肃查处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对于各类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认真调查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坚持督促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加强对相关涉农企业、涉农工程建设的督促指导,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督促畜禽屠宰、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范围。指导督促企业强化日常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五)坚持预防稳控,完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和管理,理顺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落实极端天气及重点时节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事故报送和分析工作,畅通报送渠道,切实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四、工作重点
(一)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落实治本措施。将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全区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不断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调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强化风险研判。各乡镇(街道)、委属行业监管科室要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清单台账,及时更新风险动态数据,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农业生产主体隐患自查自改的监督,对重大隐患实行督办,在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动态监管,增强隐患治理监管能力。督促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人员。
3.扎实推进农机安全整治。加强农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报废进度。切实开展变型拖拉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加强淘汰报废、注销等工作,持续加力推进清零专项行动,加速消化存量,确保完成年度清零任务,逐步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将执法和治理重点下沉,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4.持续加强渔业船舶安全。在“十年禁捕”起航的关键期,针对公务船出航频率明显增多而安全监管意识不到位的现象,持续强化公务船员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堵塞安全漏洞。
5.全面开展农村沼气安全治理。建立完善沼气安全监管机制,开展经常性安全风险排查,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台账清单。区农业能源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技术指导,指导乡镇(街道)强化进出料、维修维护、沼气输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农村沼气设施,分类施策,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报废处置,彻底解决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全域、全农户、全过程、全天候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需要维护检修和存在隐患的沼气设施必须由持证人员维护,严禁用户擅自操作,有效避免窒息中毒和烧伤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6.强化涉农企业安全督导。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验收,锅炉、压力容器和液氨存储等设备必须符合规定、取得许可,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乡村休闲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节假日、周末、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
7.加强危化品动态监管。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畜禽屠宰行业使用液氨制冷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安全风险动态台帐,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储存、农药销售量较大的经营门店动态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暨农产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剧毒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禁限用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农药行为,加强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磷化铝等国家限制使用的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管理;三是强化源头监管,规范农资进销渠道。对农资产品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把控源头,对农资渠道进行严格规范,严令禁止本辖区内的经销商通过不正常的渠道进销农资,严格跟踪市场上农资产品的流向,逐步建立农资产品追溯体制和农资诚信经营体制,确保农民买上放心农资;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保持高压态势,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假冒伪劣、农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暗查暗访、抽样检查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三)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一是指导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审批备案、档案记录和应急处置等制度。督促指导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排查并清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做好涉氨制冷、危化品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自查。二是积极配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生产,杜绝粉尘爆炸、危化品泄漏等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隐患,加强员工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防护。三是加大对全区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涉农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农业工程安全“属地管理”,全面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委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监管科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在建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施工企业要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委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牌。
(五)开展后勤消防电气专项整治
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的后勤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严防后勤消防电气安全事故。一是完善后勤消防电气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工作群、培训会等方式加大对机关消防安全的宣传,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现场应急演练,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后勤消防、电力设施设备、仓库存储设施等检查工作,建立完善检查登记台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
一是持续推进大宣教大普及。以广泛性宣传、关键性培训典型性警示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安全知识大宣教大普及”活动,不断提升农民安全意识技能,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筑牢农机安全基础,积极协调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业行政管理事项办理过程中实施信用“红黑名单”逢办必查要求。对于触发“红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分领域联合签署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乡镇(街道)、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涉农安全领域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督查,大力整治。进一步完善检查督查制度,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加强督查结果运用,确保专项督查的有效性和影响力。我委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企业进行督查,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跟踪暗访,实行严管重罚。
(三)严格责任,加强监督。一是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不制定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发现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的事故隐患未作及时处理、在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中失职以及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批准、验收监督失职的,要严厉追究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对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依法追究、倒查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加强值班和安全信息报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值班电话:81125001。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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