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19〕2号)要求,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将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局。
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
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委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武隆大地上作出农业农村系统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