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朋友(法定监护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残疾人设立的专项福利政策,对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为方便残疾人了解政策、自愿申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助对象:具有武隆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90元;
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补助对象:具有武隆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中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高龄津贴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择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因公致残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可择高享受“两项补贴”;享受离休老干部护理费的,可择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择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应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
三、两项补贴申报流程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不愿申请,应做出书面承诺;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武隆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武隆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程:自愿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区残联审核(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进行核对)→区民政局审定→公示→财政打卡发放。
如有疑问请您致电武隆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3-77724047;武隆区残疾人联合会,咨询电话:023-7773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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