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5-00159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民政许准字〔2025〕2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准予重庆市武隆区摄影家协会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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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摄影家协会

    你会2025912日向本机关申请变更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材料已收悉。重庆市武隆区摄影家协会原会长(兼法定代表人)张小伙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再担任重庆市武隆区摄影家协会法定代表人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武隆区摄影家协会会长(兼法定代表人)由张小伙变更为王小波。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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