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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普法责任制方式 |
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
纳入普法责任制管理 |
科室、站所:(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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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管理机构:(5)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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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普法目标 |
1.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确保各项业务规范运行。 2.面向社会公众精准普法,增强群众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保障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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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
1.通过党组会、职工会等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确保应考尽考,认真开展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2.利用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QQ、微信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3.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政政策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问题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反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扫黑除恶、黄赌毒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4.对重点领域进行普法宣传。对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单位等进行精准普法宣传,宣传《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群众开展低保、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儿童和残疾人福利等政策宣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开展新婚课堂,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利用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开展《慈善法》《重庆市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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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 |
开展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系统性地向广大群众、爱心人士介绍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和政策法规,重点讲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以及街面巡查、医疗救助、返乡安置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机制,现场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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