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民政服务机构:
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武隆建发〔2024〕1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民政领域开展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武隆区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2日
武隆区民政领域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阶段性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均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公办(含公办民营,下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验收备案率达到100%,民办(含民建公助,下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验收备案率不低于50%。
二、工作原则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开展,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机构,排查整治后申请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建筑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的机构,排查整治后申请办理消防备案手续。
三、排查范围
全区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包含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
四、工作分工
公办机构由区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填报情况建立全区台账组织整改及后期评估,属地乡镇(街道)开展排查及相关配合工作;民办机构由区民政局指导、属地乡镇(街道)配合、企业主体自主开展排查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对辖区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大摸底大排查,填报《全区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问题大起底排查表》(附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月1日-8月31日)。
1.区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排查出的台账,邀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检查,列出问题清单。
2.区民政局按照问题清单,选取第三方机构开展统一开展整改工作,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整改过程中的政策宣传解释、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
3.现场整改结束后,由区民政局统一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各民办服务机构参照“排查-整治-评估-报送整改情况”的流程自主开展相关工作。
(三)申报验收(备案)阶段(2024年9月1日-10月31日)。
区民政局收集全区公办、民办机构整改工作情况,报区住房城乡建委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未开展排查整治或经再次整改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将予以关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一名专人跟踪实施,明确政府、企业、个人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公办机构的“政府+企业”双重主体责任属性,加强公办民政服务机构的资产管理、维护,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做好本辖区遗留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要求,填报《全区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问题大起底排查表》(附件),做到“一事一档、留档备查”,于2024年2月27日前经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渝快政报送区民政局(联系人:李江华,联系电话:77725525、18983333038),逾期未报视为无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项目。
附件
全区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问题
大起底排查表
排查单位(章):
项目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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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所属行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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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层数 |
开工时间 |
投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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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类 |
建筑分类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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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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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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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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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办理规划许可 |
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
消防设施排查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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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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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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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签字): |
被排查单位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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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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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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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分类编号应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1号令)所规定的情形进行填写,并在具体描述一栏中填写详细建筑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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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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