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1-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 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日期:2021-01-27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

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118日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细化防控工作措施,现就近期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要立即暂停辖区养老机构探视探访,实行全面封闭管理。要按照《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提高防护级别,加强出入管控,因事因病离开重庆市域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未接触《指南》规定6类禁入人员的,必须遵循“14+7”隔离时限要求并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离开重庆市域或与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接触。设置有床位并入住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必须参照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并暂停一切聚集性服务活动。

二、要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每日对养老机构全员进行2次体温检测(早晚各一次)并详细做好检测记录。每日重点监测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是否出现呼吸道传染疾病或发热症状。注意观察掌握患有慢性疾病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时关注患慢性疾病老年人用药情况及不良反应。

三、要加强医养结合机构院感管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要严禁对外提供诊疗服务,对内开展诊疗服务应按规定做好院感控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就医的,应积极协调医疗机构送医送药上门或主动上门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因外出就医、检测导致交叉感染。

四、要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坚决压实压紧“四方责任”,辖区内有养老机构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五有一网格”防控工作措施。“五有:有防控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医疗机构支持指导、有隔离场所和应急转移医院”。加强与卫健、疾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尽快完成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按相关规定落实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各街道乡镇要及时建立疫情防控联络人分片包干制度,确保辖区内城镇及农村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全覆盖、无盲点。要按照《指南》和联防联控总体要求,结合相关防控文件,制定督导检查清单,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有效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漏洞隐患。

六、加强“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各街道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儿童主任、助老员加强对辖区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特别是低保家庭中的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散居特困老人的探访巡查和关爱保护工作,加强疫情防护,及时了解其存在的困难并做好报告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