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全区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服务工作。邀请如下:
一、项目背景
截至2020年9月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了8.52万人,其中农村户籍老人达到6.23万,占老年人总数的73.1%。散居特困老年人1996人,农村留守老年人693人,孤儿5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人,留守儿童1351人,困境儿童2786人。为全面夯实全区“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我局拟邀请社会机构参与相关服务活动。
区民政局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评审组,对各组织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集中评议确定具体承接的机构,合力认真开展项目工作。
二、项目说明
(一)服务对象:全区农村老年人,孤困留守儿童。
(二)实施地域:武隆区。
(三)实施周期: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共计12个月)。
(四)服务内容:
1.协助建立一支覆盖全区村居的兼职助老员(儿童主任)队伍,并协助试点积分激励机制。
2.协助建立全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和孤困留守儿童数据库,为实施关爱保护活动提供有效数据支持服务。
3.协助开展兼职助老员(儿童主任)队伍工作绩效评价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配合开展农村互助养老试点。
4.协助开展针对民政重点特殊人群的巡访、应急救助呼叫、精神慰藉等服务。
5.协助开展针对服务对象的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内容由各社会机构结合老年人需求和机构特色自行确定,并将拟开展的活动方案附在项目书内。
(五)基准指标:
1.构建覆盖全区服务对象的关爱保护网络体系;
2.承接关爱保护工作的服务能力达95%以上;
2.无安全意外事故;
3.无负面舆论报道。
三、执行要求
(一)承接机构的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单位;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
5.在参加竞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6.执行团队,包括项目的负责人、专业团队、协调保障等人员不少于5人。
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阶段交付要求:
项目结束后,需制作专卷资料交区民政局,并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为合格。
(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本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服务内容;
2.进度安排;
3.资金使用情况;
4.特色亮点。
(四)项目预算编制
项目预算编制按照制式表格统一填写(见附件3),预算中如涉及人员误餐费、交通补贴、志愿者补贴等费用,必须在表格中详细列支。
(五)项目风险防范要求
编制有合理的项目风险应急预案。
四、其他要求
1. 项目承接方须接受区民政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估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
2. 项目承接方须如实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并保存该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台账资料(如工作计划方案、签到表、领款表、设备租赁协议、巡访记录、现场活动记录、活动照片等)。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20万元。经费从2020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列支。
六、项目申报材料
1.武隆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社会组织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其他机构需提供工商部门发放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服务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的证明材料;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2);
6.项目预算填报表(附件3);
7.所获荣誉(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材料请于 10月20日前现场提交到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联系人:张林峰、傅莞玲;联系电话:77725525;电子邮箱:993012781@qq.com;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30号。
附件:1. 武隆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的项目申报书
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项目预算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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