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我区自2014年启动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原称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工程施工和直补政策兑现工作已全面完结。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经研究,拟启动延长期补助资金兑现工作。本项工作涉及广大退耕农户切身利益,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按期完成政策兑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二、兑现标准
根据国家已下达到位武隆区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情况,本次拟将各年度到位资金一次性兑现到户。具体兑现标准为:2014年度任务500元/亩、2015年度任务500元/亩、2016年度任务400元/亩、2017年度任务300元/亩、2018年度任务200元/亩、2019年度任务100元/亩;2017年度退耕还草任务300元/亩。
三、兑现程序
请各单位负责本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下述程序逐项开展工作:
1.宣传:项目乡镇收到文件,召开会议通报验收结果及宣传政策,启动兑现程序→2.结果公示:将验收结果进行村社级公示,向退耕农户公开公示→3.分户:村社召开会议,宣传政策并按照验收结果研究分户、编报补助表册→4.分户公示:公示补助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在村社、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5.报送信息:公示无误后由乡镇审核汇总,以正式文件报区林业局→6.区级公示:区级汇总审核,将直补表册纳入“武隆区政府网-区林局专栏”进行公示→7.录入信息:乡镇将公示后的直补名册导入“一卡通”系统→8.核对信息:区林业局对“一卡通”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9.区财政局审核→10.银行打款。
四、公示要求
按照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规定,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兑现前,要将补贴申报明细(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在村社、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通过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相关信息留存村(居)委会供退耕户随时查阅。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再以正式文件报送区林业局,并将盖章后纸质件报区林业局生态修复科。
五、历年资金兑现底数
近期,区林业局组织技术单位对全区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效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结果中的合格面积为本次政策兑现的底数,相关验收成果已通过渝快政发至各乡镇(街道)从事林业工作人员。请大家按照验收合格结果编报表册资料。
六、不合格部分的整改验收及资金兑现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主体责任。对于本次验收不合面积,由项目乡镇组织退耕农户开展补植补造、抚育管护,形成整改验收报告报至区林业局。我局将对乡镇上报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合格后,再按兑现程序申报资金,务必做到应兑尽兑。
七、兑现对象
依据191号文件中“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现金补助原则上发放给原土地承包权人”规定,本次延长期补助资金的兑现对象为退耕农户。若有大户承包现象,原则上将延长期补助资金兑现给退耕农户,不再兑现至大户;若涉及因工程占用导致一部分面积损失的情况,需要重新对小班进行分户,同时收集整理好分户资料。
八、时间要求
(一)针对本次验收合格部分,请各项目乡镇(街道)按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兑现程序立即开展直补兑现工作,抓紧编报直补资料,务必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直补资金兑现资料报送。
逾期未报送,将通过区林长办进行全区通报,通报进度后3位乡镇年终考核时将扣分一次;
(二)针对本次验收不合格部分,请各项目乡镇(街道)按照本次验收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结合各自实际,逐块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由项目乡镇政府自行组织开展自查验收,按直补资金兑现程序开展兑现,务必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直补资金兑现资料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未开展整改,不合格不予兑现资金。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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