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392A/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林发〔2023〕8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武隆区2023年度森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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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增强林业抵御风险能力,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上相关要求,现将《武隆区2023年度森林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2023117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2023年度森林保险实施方案

为建立我区森林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结合武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民惠民为目标,认真做好森林保险工作,增强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抵御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

二、总体目标

2023年森林保险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一是分类实施原则。2023年开展207.9735万亩森林保险,其中公益林196.3324万亩,商品林11.6411万亩。

二是自主自愿原则。公益林实行应保尽保原则,根据二类调查的数据由林业局统一投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由财政补贴和投保人自筹保费相结合。

三是坚持适度保障。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以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对林业生产物化成本提供保障。

四是坚持协同推进。财政、林业、保险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与联动,形成合力。

三、保险主要内容

(一)投保条件。

生长和管理正常、权属清晰的公益林和商品林。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林木的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 火灾。

2.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林木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林木的死亡。

3. 暴雨、风灾、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雾凇。

4. 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 有害生物造成保险林木的死亡。

(三)责任免除。

1. 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2.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 四旁树的损失。

4. 按本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5.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四)保险金额。

1. 公益林每亩保险金额800元。

2. 商品林每亩保险金额800元。

五)保险期限:一年。

(六)保险费率。

1. 公益林保险费率为1.25

2. 商品林保险费率为3

(七)保费补贴比例。

1. 保费。

1)公益林每亩保险费1元。

2)商品林每亩保险费2.4元。

2. 保费比例。

1)公益林保费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35%,区(县)财政补贴15%

2)商品林保费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30%,区(县)财政补贴10%,投保人自缴30%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我区森林保险工作的实施和联络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林业局联合保险公司向广大林农做好宣传。

(三)加强协调配合。区林业局牵头实施,区财政局落实配套资金,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保险面积。

(四)加强承保理赔。一是负责开展森林保险知识、产品功能特点、实务操作要点等方面的培训;二是负责开展宣传推动工作,设计制作通俗易懂的森林保险宣传手册及海报,设计简便可行的森林保险产品和承保、理赔工作流程;三是做好森林保险承保、保费收取和及时理赔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建立森林保险防灾减灾体系,有效降低森林资源损失;五是建立森林保险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业务合作空间。

附件:武隆区2023年森林保险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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