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392A/2021-00059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林发〔2021〕7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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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全面落实补偿和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管护人管护时限

是否兑现森林管护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考核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21930日前。

(二)报送方式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清册经乡镇(街道)核实,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按照清册兑现后,将纸质件和电子档一并报送至区林业局资源科(联系人:张光维;QQ342764530;联系电话:77712911)。

三、注意事项

(一)已划到户的山林,其补偿补助必须兑现给管护责任人,不能由管护责任人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代领。

(二)未划到户的集体山林,其生态效益补偿可以兑现给集体,也可以直接分配兑现给农户。兑现给集体的,必须兑现到集体帐户,不能兑现给法人或其他人。

(三)面积及金额详见附件,均保留2位小数;补偿补助标准为12.75/亩;补偿补助金额为理论金额,实际补偿补助金额以本辖区每户补偿补助金额合计为准。

(四)各乡镇(街道)先报送兑现清册电子档,经审核无误后再报送完整的经主要领导签字和盖章的发放清册及汇总表。

(五)今年年底前,必须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应补偿补助到户而未补偿补助到户的(由于一些原因统一打到集体帐户或其他帐户的)进行全部清理补偿补助到户,同时将补偿补助到户的清册资料及电子表格报林业局资源科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1.武隆区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一览表

2.武隆区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发放清册汇总表

3.武隆区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发放清册

4.武隆区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考核不予兑现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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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21年生态补偿及管护补助通知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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