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392A/2021-00004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林发〔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报送“十四五”防火道路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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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乡镇(街道)对村、社防火道路规划时,要求真务实、高度负责,让防火道路在森林火灾救援时发挥作用,现就报送“十四五”防火道路规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防火道路”的重要性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规划好、建好、管好防火道路的基础性设施,是有效体现处置森林火灾突发危机事件,检验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对于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一)规划和选址

各乡镇(街道),对村、社纳入森林防火道路规划的,要结合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使用林地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进行规划和选址,按修建森林防火道路的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二)严格管理

森林防火道路规划建设,严格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渝林资〔2015118号)等规定执行,不得使用级保护林地、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土地,严格限制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其它自然保护地内的林地。

三、规划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对有上级部门补助一定费用或农民筹资投劳的情况,路基宽度可放宽到4米至7.5米,并按照《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LY 5104-1998)组织实施。

(二)建设林地审核

严禁任何企业(个人)采石、采沙、取土、开采矿藏等利用防火道路占用规划指标。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除外。

(三)建设选址标准

森林防火道路拟建地点周边有道路时,不得选址为修建地点,将道路相互间联通及入户路除外;防火道路尽量选择平缓地为主,以减少林地的破坏。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将数据统计后,按要求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131日,逾期未报送视为无。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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