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修建灵山村上坝组金竹林至生基湾屋基森林防火道路的函》(白马府函﹝2020﹞159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灵山村上坝组金竹林至生基湾屋基森林防火道路,起于灵山村上坝组金竹林,止于生基湾屋基,全长0.18km,宽4.5m。
二、严格按照《武隆区森林防火道路规划》《森林防火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三、精心组织,细化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林地占用,涉及林木采伐及林地占用的须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杜绝一切因野蛮施工而造成的林地破坏,同时确保林区施工作业安全。
四、制定相应的《森林防火预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过程和后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按规划实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此复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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