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5.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6.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8.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9.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科技人才科、科技创新发展科3个科室,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8人,现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职工7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0.90 万元,主要是新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5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0.90万元,主要是新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14.8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事业人员基本支出不在本单位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区科技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13.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引导资金和三区科技人才经费,主要用于企业R&D投入、科技特派员、区级科技计划、科技活动周、三区科技人才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科技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比2023年减少4.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暂无购买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96万元,比上年减少27.4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减少事业人员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2.00万元,往年上级项目资金129.00万元,共计31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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