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全区工业发展、工业经济结构微型企业、非公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 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及工业企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趋势态势、运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统计分 析,发布相关产业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 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指导和推进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3.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 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民爆物品储存的安 全管理职责;负责履行页岩气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电力、城镇天然气、盐业、民用爆破器材、压缩天然气、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执法检查、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电力管网设施保护工作;协调通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强制性节能产品、能效标准、能耗标准;负责贯彻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开展和推进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工业节能规划、计划;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统计监测;按照节能法指导、检查、考核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牵头推动工业节能节水;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5.负责办理权限内全区工业及信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 准和备案;研究、制订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 划,推动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 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高新技术应用和传统产业提升;指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 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牵头推动污染工业企业环保搬迁和关闭工程,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制定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落实 应急处置措施;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运用,实施电力绿色调度;指 导和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对因环 境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
7.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
8.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和国防信息化动员相关工作职责。
9.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企业经济管理人才 的建设规划和培训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工业企业培训体系建设。
10.负责招商统筹、制造业招商、园区招商、战略性新兴 产业招商、高技术产业招商、数字经济招商、现代服务业招商、外资招商等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全区招商投资规划和政策,承担招商投资综合协调、考核管理等职责。
11.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职责。
12.负责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9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中小企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应急管理科(行政许可科)、执法科、信息化管理科、招商投资促进科。
下设2个服务中心,分别区节约能源服务中心、区工业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2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216.2万元,主要是下设服务中心单独预算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2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0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59万元等。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216.2万元,主要是下设服务中心单独预算及项目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8万元,比2024年减少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17万元,比2024年减少74.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划转1个事业服务中心,人员调出正常减少;主要用于保障经济信息委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6.72万元,比2024年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门项目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6.35万元,比上年减少13.85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划转1个事业服务中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8个金额606.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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