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全区工业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
2.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全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等;负责统筹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依法维护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减轻企业负担。
3.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及工业企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趋势态势、运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统计分析,发布相关产业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4.负责全区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负责全区信息产业、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信息化建设、应用平台的共建共享和整合融合;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5.负责贯彻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开展和推进相关工作;负责履行天然气充装、灌装和天然气加气站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履行区境内天然气管道门站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履行区境内民爆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履行页岩气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储存的行业行政管理和执法管理;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管网设施保护工作;协调全区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强制性节能产品、能效标准、能耗标准;负责编制全区工业节能规划、计划;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统计监测;按照节能法,指导、检查、考核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
7.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技术改造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确认;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研究、制订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高新技术应用和传统产业提升;指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9.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牵头推动工业节能节水、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关闭工程,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运用,实施电力绿色调度;制定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企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建设规划和培训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工业企业培训体系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经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人员情况
1.行政机关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经济运行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工业投资科、安全生产科和信息化办公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2.下属机构
根据武隆编委发【2017】45号文,确定重庆市武隆区节约能源办公室为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
3.遗属人员
2018年预算遗属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14.2 万元,比2017年减少627.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4.54 万元,比2017年减少2.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新进人员未到位的原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59.66 万元,比2017年减少599.7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包含2015年民营资金转移支付资金547.1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9 万元,比2017年减少3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4 万元,比2017年减少3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公务接待费中预算了工业招商方面的公务接待费,而2018年部门预算中没有涉及工业招商方面的项目,故公务接待费中不含工业招商方面公务接待费的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84万元,比2017年增加74.84万元,增加40.0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伙食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标准调整,从0.8万元/人提高到3.88万元/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我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委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9.6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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