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后坪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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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好所在社区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后坪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内设7个科室,包括校长办、教科处、德育处、安稳办、后勤办、少先队、体卫艺处;下辖学校1所,为重庆市武隆区后坪苗族土家族乡鱼子完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7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52万元,其他收入2.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4.24万元用于社会保险调标,事业收入减少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课后延时服务人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00.3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52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6.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4.24万元用于社会保险调标,事业收入减少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课后延时服务人数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万元,比2024年增加11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万元,比2024年增加14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预算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28.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为上年结转义教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后坪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85万元,比上年增加7.2万元,主要原因为小规模学校生均标准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兵;联系方式:023-7777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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