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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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决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并督促检查。

3.统筹管理全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其他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4.加强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减轻城镇学校入学压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加强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管理;指导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工作。

6.负责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7.统筹规划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全区学校的教育经费及其预算和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10.负责全区的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宏观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事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考试考核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11.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2.加强全区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和校舍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对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14.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协调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对我区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指导本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咨询、申请受理、初审、贷后管理和协助经办银行回收贷款工作。

15.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相关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

16.制定教育系统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17.按相关规定,对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包括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本级)(以下简称教委机关“本级”),3个直属事业单位,42个学校,共46个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本级)(简称教委机关本级)、重庆市武隆区教育考试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教育督导与质量监测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教师进修学校、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武隆区特殊教育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示范幼儿园、重庆市武隆区江北幼儿园、重庆市武隆区凤溪幼儿园、重庆市武隆中学、重庆市武隆区白马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长坝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鸭江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火炉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平桥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第一初级中学、重庆市武隆区实验中学、重庆市武隆区育才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江口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桐梓中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实验小学、重庆市武隆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庆市武隆区凤溪小学、重庆市武隆区育才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后坪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接龙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白云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大洞河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文复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平桥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中心小学校、重庆市武隆区凤来镇中心小学校。

本次公开包括教委机关本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学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全区教育系统项目经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503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33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851.53万元,学校延时服务费等其他收入395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8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83.4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4096.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262.3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714.59万元,学校延时服务费等其他收入减少219.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1142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820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32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503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9771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04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52.65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232.09万元,其他支出188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4096.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60.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057.9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338.56万元(含上年结转800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38.56万元(含上年结转8002.65万元),比2024年增加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17.43万元,比2024年增加789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把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121.13万元,比2023年减少7840.9万元,主要原因是把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食堂工人、校园保安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民办老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乡村教育岗位生活补助、学生资助、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和验收工作、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实验中学迁建、芙蓉西路幼儿园建设、职教中心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项目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8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3.4万元,比2024年增加3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保障芙蓉西路幼儿园建设、职业教育中心职业现代化建设项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6.8万元,比2024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2024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53.05万元,比上年增加367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公用经费由以前年度列项目支出预算改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采购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项目58个,金额19118.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维强 联系方式:023-777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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