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成立武隆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决定成立由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等部门及专业机构人员组成的武隆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隆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黄 锋 区教委主任
副 主 任:李雪林 区教委副主任
邓天相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长蓉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姜 霞 区残联副主席
委员会成员:
余东山 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科长
杨兴兵 区教委职成幼特教科科长
周建鸿 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主任
张林波 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梁伦亮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罗应琼 区卫健委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科长
高 勇 区残联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受聘专家组:
李 杰 区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但唐飞 区中医院康复治疗部主任
张林峰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工作人员
冉建容 区教师进修校心理健康专职教研员
冉丽娟 区教师进修校特殊教育教研员
心理健康教师:
何维维、沈国玲、任建丽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区特殊教育学校,由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家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提名,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审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审批。
专家委员会采取每年3月和9月分别定期开1次特殊教育专家座谈会,进行我区特殊教育发展与重难点问题专项研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家或专业人员深入校园指导学校残疾儿童医疗和康复工作活动。依据国家、市级特殊教育工作需要开展临时性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武隆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为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探索我区特殊教育发展有效途径,推动我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等问题提供咨询和个性化指导。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深入指导学校残疾儿童的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教育康复水平。
(三)指导以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依托的特教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中可能发生的入学、转学等有争议的问题,提供专家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对入学时未发现异常,但经学校观察其认知、心理、情绪、行为以及生活适应能力与同龄学生有显著差异的学生,在学校、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初步筛查,征得家长同意后,由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委员会专家组对学生进行检查评估并重新给出入学安置建议(附重庆市武隆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意见表)。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教委
1.推荐、确定教育、心理方面专家人员名单。
2.指导、协调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好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咨询等工作。
3.根据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
(二)区民政局
1.推荐、确定社会工作方面专家人员名单。
2.协调、组织社会工作方面专家及有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深入指导学校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提高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教育康复水平。
3.协助区教委做好区社会福利院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评估和就学安置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推荐、确定医学方面专家人员名单。
2.协调、组织医学方面专家及专业人员深入指导学校残疾儿童的医疗和康复工作。
(四)区残联
1.推荐、确定康复专家人员名单。
2.协调、组织康复方面专家及专业人员深入指导学校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提高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教育康复水平。
3.协助区教委做好区康复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评估和就学安置工作。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专家意见表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武隆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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