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09477041L/2025-0005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性 ]
武隆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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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隆委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将我委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履责情况

(一)贯彻落实生态治理工作要点,切实推进货运输环保宣传。根据自然环境空气污染治理要求,积极开展环保治理工作,加大对全区货运企业和业户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增强企业生态节能环保意识,做好降低尾气排放、提高空气质量的任务要求,今年我区货运企业共新增新能源车辆36辆。

(二)加强补贴宣传政策落实,鼓励货运业户主动申报。根据《2025年重庆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渝交发〔20258号)文件内容,对我区办理符合报废补贴标准的货运业户进行宣传和指导,鼓励企业主动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更新购买新能源货运车辆。预计我区货运业户近期完成:2024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重型货车2辆、2025年预计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重型货车车辆23台,业户补贴资金预计92.3万元。

(三)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环保问题。定期安排委属行业管理部门和执法支队,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港口码头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货车冒装扬撒、超限运输情况、检查维修企业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造成后果的,严格依法处罚。

(四)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发展绿色货运,负责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牵头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

(五)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管辖通航水域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指导船舶污染防治,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按照职责指导监督管辖江域船舶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全面排查、对标交账、整章建制的工作原则,逐项整改、逐一落实,严格对照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严把整改时间节点,结合我委实际,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行业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开展了验收销号工作,逐步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刻吸取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警示,切实推进历史遗留码头整治行动。根据群众环保举报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境内乌江沿线开展摸排工作,检查到2座临时码头装卸设施未及时拆除。通过拆除装卸设备和输送廊道设施、物理隔离下河道路,全面完成朱家嘴粪坨两座临时货运码头整治工作,整改情况已通过督察组审核验收

(二)深刻吸取典型案例警示,全面规范码头岸线使用。组织辖区港口码头、水运企业、渡口渡船、重点水工作业点单位负责人召开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拟写并印发《武隆区历史遗漏码头(渡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重点开展历史遗漏码头(渡口)集中整治、老码头岸线划定和临时作业点恢复等工作,全面杜绝侵占乌江岸线,破坏生态行为。

(三)贯彻落实船港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部门联合监管整治成效明显。根据我区《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通知》(武隆交通发〔202265号)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指导由区交通运输委牵头,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的船港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港口码头和航运企业开展指导检查,通过查看港口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船舶防污染设施,企业防污染工作资金投入,岸电设施建设以及船港防污染应急预案等内容,发现问题隐患4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各部门工作紧密配合辖区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有力落实。

(四)贯彻落实生态治理工作要点,切实推进客货运输环保宣传。根据自然环境空气污染治理要求,积极开展环保治理工作,加大对全区货运企业和业户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增强企业生态节能环保意识,做好降低尾气排放、提高空气质量的任务要求,今年我区货运企业共新增新能源车辆11辆,截至目前报废重型柴油车61辆;2024年我处大力推进营运客车使用清洁能源,2024年营运客车中新增新能源车19辆,其中使用CNG燃料车5辆,使用纯电燃料车14辆。现营运车辆756辆中清洁能源占比50.7%(其中网约车128辆、旅游包车31辆、巡游出租146辆、公交车72辆、班车7辆)。2025年预计更新清洁能源客运车辆40辆。

(五)生态治理工作交通执法,一是委分管领导组织执法支队、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及相关人员到各个施工现场开展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地面必须保湿,材料必须覆盖,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载有材料或者弃渣的车辆必须全覆盖。二是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扬尘治理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冒装扬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通执法支队落实专人,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及环保执法支队在重点路口路段执勤,查处超限,带泥车辆上路的情况。三是对G319线、G353线、S529线等干线公路,除正常保洁外,还利用清扫车定期组织冲洗、清扫,减少路面扬尘污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推进辖区老旧船舶拆解退市和新能源低能耗船舶打造,降低船舶尾气排放。二是推动码头岸电升级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促使辖区码头靠泊作业船舶依法依规使用岸电,进一步降低水上交通领域碳排放。三是深入学习贯彻码头经营发展红线思维,零容忍企业违法建设、非法经营,严厉打击侵占岸线、破坏生态行为。四是持续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货运车辆冒装、扬撒、超限运输行为。五是推进辖区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和新能源营运货车打造,降低货运车辆尾气排放,积极推进公交车新能源纯电车辆淘汰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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