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09477041L/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交通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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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庆市武隆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的领导下,代表地方政府履行以下行政管理职责:

1. 负责国家及重庆市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具体实施;

2. 根据层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班车客运、出租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和道路客货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物流市场相关管理、等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职能,协调各部门、各业户之间的横向联系;

3. 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证、照、牌、单的发放、回收、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的监管,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道路运输业的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市场信用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受理运输服务质量、行业纠纷的投诉,开展文明规范管理;

5. 负责履行“三关一监督”(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格关、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的安全源头监管职责;

6. 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节假日旅客运输、重点地区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完成,并进行监督检查;

7. 负责掌握本地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需求信息,配合上级运政部门做好车辆投放,车辆结构和技术进步的调控工作,做好站点布局、建设和管理工作;

8. 负责运输市场源头管理,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对本地区道路运输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统计、上报,组织日常性运输市场调查,收集各种基本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和市场预测,制定本地区行业规划;

9. 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运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10. 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于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下设的二级预算参公事业单位,内设7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运输科、维修办、安监科、驾培科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201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7.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4.64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428.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7.0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391.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1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6.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81.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428.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91.46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2.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2.54万元,比2023年增加42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4万元,比2023增加3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50.50万元,比2023年增加391.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车辆营运补贴、农村地区客运补贴等企业政策性补贴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5.30万元,比2023年减少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3.30万元,比2023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逐年递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平均定额交通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82.57万元,比上年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5.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润莲   电话:023-7771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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