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一是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二是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城市交通、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四是负责全区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及公路路政、运政的综合执法。五是负责全区水运行业的管理、规费征收及安全监督检查。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交通发展规划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交通行业管理以及交通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是交委机关内设10科1室、分别为法规科、综合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建管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科、行业许可科、行业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审计监督科、铁路民航科、办公室; 二是机关下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站(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和1中心(重庆市武隆区交通信息中心); 三是机关下属独立核算单位4个,分别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个即重庆市武隆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武隆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事业单位2个即重庆市武隆区公路局、重庆市武隆区地方海事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5621.02万元,支出总计23813.0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635.74万元,增长51%,主要是2015年年末结转资金以及本级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11825.62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20.83万元(新增人员的经费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的增长等);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1504.7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8795.92万元、本级财政追加2014年烟草援建公路资金(第二批)2068万元、6.2水灾防汛支出355万元和村道公路养护支出225万元等。
2016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41.62万元,其中:公路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2.17万元,占77%;运管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9.45万元,占23%。主要是交委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不足以安排2016年支出,故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997.86万元,其中:交委机关项目支出结转4977.45万元,占99.6%;交通执法大队项目支出结转20.4万元,占0.4%。
2016年度收入合计2028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81.54万元,占100%。
2016年度支出合计2381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7.03万元,占18%;项目支出19596.01万元,占82%。
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07.98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500万元以及本级财政追加的中央基建投资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双河乡岩上堡公路)200万元和公路养护支出107.98万元,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未能序时推进,导致建设资金不能及时拨出,形成了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8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6.26万元,增长19%。主要是新增人员的经费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的增长以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一般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等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3.85万元,增长36%。主要是财政追加安排2014年烟草援建公路资金(第二批)2068万元、2016年中央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算1500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900.0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项目补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70.41万元、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预算107.98万元等。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1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5万元,占0.08%,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88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本级财政追加的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死亡退休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14万元,占0.85%,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农林水支出580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主要是本级财政追加的2016年6.2水灾防汛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1458.34万元,占9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0.38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4977.46万元以及本级财政追加2014年烟草援建公路资金(第二批)206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项目补贴专项经费支出770.41万元、2016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620.12万元等;住房保障支出172.68万元,占0.73%,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5.01万元,较上年增加293.42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20.39万元,较上年增加27.41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交通系统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8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交通系统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65万元,主要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66.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部门来武学习调研交通相关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交通系统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754批次,496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交通系统人均接待费134元,车均维护费2.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8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较2015年增加27.75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交通系统购买办公用具以及职工出差等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通系统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交委机关2辆、交通综合执法大队6辆、道路运输管理所3辆、公路局3辆、海事处1辆)、其他用车12辆(交委机关1辆、公路局8辆、海事处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公路局的道路巡查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2万元(交委机关60.84万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26.18万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6万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保险、办公用具及执法装备、其他工程建设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委员会(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610063、023-7782165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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