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储备及国土整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储备政策研究及土地储备宣传工作。
2.为全区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和编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
3.承担全区国土空间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等方案拟订、修改、评审和上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的各类规划设计的技术评审工作。承担乡镇、村规划编制的业务指导工作。
4.为政府土地一级市场提供服务,促进全区经济发展。
5.承担全区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储备的指导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各项实施工作。
6.承担储备土地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动态监测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及系统的维护工作。
7.为保护、治理以及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8.负责编制全区国土整治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市级、区级国土整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及变更规划设计,承担国土整治项目管理及农用地监测评价相关事务性工作。
9.承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古生物化石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的组织普查认定和保护的规划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2个科室: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规划编制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土储计划科、土储管理科、土储资产科、国土整治科、土地监测评价科、自然资源保护科、政策法规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939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500.0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28649.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59.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0.27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5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9396.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85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6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2.3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28649.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9.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增加28500.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500.00万元,比2025年增加285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50万元,比2025年减少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无出国(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1.31万元,比上年减少10.26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本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琰 联系方式:023-7782057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