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5019/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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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武隆区长坝镇鹅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法人 武规资执罚
〔2025〕5号
土地 未经批准,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擅自在武隆区长坝镇鹅冠村长岭组占地592平方米(均为耕地)修建长坝殡仪服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以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对该单位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727.27平方米,其中,房屋490.08平方米,水泥坝237.19平方米)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0元的罚款,即592㎡×300元/㎡=177600元(壹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177600元 2025年4月21日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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