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53K/2026-000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公安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日期: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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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办理的张某某被诈骗案,抓获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白某、罗某、谭某军等犯罪嫌疑人。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依法判决,现有部分扣押在案的现金需退赔给被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因被害人众多且无法核实真实身份,现我单位对扣押在案的现金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请本案被害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开户资料、资金明细等合法证明到武隆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领取退赔现金。

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依法将扣押现金登记后上缴国库。

公示期:2026年7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乌江南路1号

联系电话:023-77712110

特此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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