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治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既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也开创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法治框架。区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持续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
一是多形式开展理论学习。通过自主学、专题学、专家教学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邀请相关专家3名全面解读《长江保护法》,集中学习3次,刊印学习资料500余份。二是筑牢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利用“环境保护日”“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组建口才好,有作为的党员宣讲队伍,进村入户宣讲2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乌江流域段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全面核查涉河建设项目12个,实施河道巡查129次,巡查里程200余公里,查处违规堆放砂石企业1个。实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污染转移”等各类非法行为,加快推动长江水道和沿线绿色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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