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6年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具体见附件),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基金监管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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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第一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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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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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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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武隆隆康中西医结合医院 |
过度治疗、重复收费、超量开药和超限用药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1号 |
2026年4月28日 |
罚款 |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56207.91元;2.处罚金56207.9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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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隆博爱精神病医院 |
分解住院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3号 |
2026年8月3日 |
罚款 |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493920.00元;2.处罚金4939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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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武隆区平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渝兆口腔诊所 |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和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4号 |
2026年8月20日 |
罚款 |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20177.19元;2.处罚金20177.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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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隆兴胜健美口腔医院 |
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和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5号 |
2026年8月12日 |
罚款 |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7184.79元;2.处罚金7184.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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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武隆区冯家坡老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油坊沟口腔诊所 |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和重复收费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 |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6号 |
2026年8月12日 |
罚款 |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17360.72元;2.处罚金26383.69元;3.暂停6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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