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6年第一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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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6年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具体见附件),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基金监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023-77726032

附件:2026年第一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2026827


附件

2026年第一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文书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1

重庆武隆隆康中西医结合医院

过度治疗、重复收费、超量开药和超限用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1

2026428

罚款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56207.91元;2.处罚金56207.91

2

武隆博爱精神病医院

分解住院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3

202683

罚款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493920.00元;2.处罚金493920.00

3

重庆市武隆区平平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渝兆口腔诊所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和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4

2026820

罚款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20177.19元;2.处罚金20177.19

4

武隆兴胜健美口腔医院

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和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5

2026812

罚款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7184.79元;2.处罚金7184.79

5

重庆市武隆区冯家坡老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油坊沟口腔诊所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和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

武隆医保处罚字〔2026〕第6

2026812

罚款

1.退回居民违规本金17360.72元;2.处罚金26383.69元;3.暂停6个月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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