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九十二条规定,该定点医疗机构未按医保中心要求签订医保协议,现按照协议要求,即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解除时间
1
武隆冉光信诊所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后街8号
解除
2026年8月24日
2
武隆杨世友诊所
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晶华街98号
参保人员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解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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