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武隆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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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以下2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中止时间

1

重庆武隆博合中医医院

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2号。

中止

202671-2026930

2

重庆市武隆区培生堃锾药房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6号。

中止

202676-202695

参保人员在上述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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