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开展行政执法的公示
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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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委托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委托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如下:

一、医疗保障执法职责和权限

武隆区医疗保障局的委托,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依法依规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依法依规对医疗救助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医疗保障部门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五)《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

1.武隆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17号宜居佳苑12-4

2.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17号宜居12-4

咨询和投诉电话

1.武隆区医疗保障局:023-77716766

2.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23-77726032

附件

1.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

2.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3.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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