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武隆区余文彦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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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规定,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现按照协议要求,即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80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中止时间

1

武隆区余文彦诊所

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1731-1

中止

2026214日至2026813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疗机构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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