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12-12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仙女山街道、黄莺乡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51496)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规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下达

本次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武隆区黄莺乡群力片区2026年基础设施、武隆区仙女山街道荆竹村2026年农村道路共2个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3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9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投资69万元。该2个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617.98万元、吸纳农村群众就业343人(附件1)。

(一)实施范围。仙女山街道荆竹村、黄莺乡群力片区

(二)受益对象。包括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

(三)建设领域。技术门槛较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农业农村领域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组织实施

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创新项目承接方式。按照招标招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可简化发包程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区级、乡镇(街道)两级政府领办的乡村建设公司或村集体领办经营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更加直接吸纳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对于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可以直接发包。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的以工代赈项目,原则上以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为主。

(二)加强群众务工组织和技能培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结合项目实际,共同确定当地务工群众的岗位、数量、时间和劳务报酬标准,做好当地务工群众的组织工作。同时,指导做好务工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务工群众购买不记名工地团队意外险。采取以工代训““培训+上岗等方式,针对参与项目建设的重点群体等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更好激发内生动力。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四)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充分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模式做法,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五)做好项目公告公示。一是项目实施前,业主单位应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下同)公示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二是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业主单位应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标准、施工期限、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项目业主及负责人、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监理(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按工种、工时公示劳务报酬标准。项目所在村委会应在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所在村组、务工天数、劳务报酬标准、发放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三是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在项目点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规模、群众受益情况、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施工单位、运行管护责任主体、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四是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

、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我委报告。

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三到场要求(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加强项目监管,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督查问责。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业主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将每月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监测情况将作为后续安排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

、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在仙女山街道、黄莺乡实施2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硬化农村道路,新建沟渠管渠,沟渠疏浚整治,涵洞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不低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项目地及周边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记账户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业主单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其他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软建设配套政策措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要细化事中实施和事后监管环节管理规范,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日常监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要推进项目迟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记账户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

(三)强化监督问责。区发展改革委要适时组织对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区政府、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开展约谈,采取通报、暂停或缩减年度投资等方式予以约束惩戒。

附件:1.武隆区2025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武隆区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

效目标表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10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