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日期: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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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武隆县安波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26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0241112我局在重庆市武隆区政府门户网站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依法进行了公告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吊销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9号,重庆市武隆区司法局:联系电话77722521)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64567029,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延伸路)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清算结束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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