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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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隆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任务分工》制定条目式、可操作、可量化的任务清单,锁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路径,压实公开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对标对表梳理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统筹落实工作,于6251800前将人员回执表报区政府办公室(内网邮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备案。12311800报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各牵头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采集相关数据,对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本单位完成情况一并报送。

三、强化审核把关

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武隆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办法》(武隆府办发〔202120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一定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升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落实专人持续跟进本单位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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