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次年6月份,执行单位对该目录事项开展后评估工作,8月底将后评估报告提交决策机关审定。
六、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 1 | 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 | 区仙管委 | 2023年6月 | 
| 2 | 重庆市武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3年4月 | 
| 3 | 重庆市武隆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4月 | 
| 4 |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2月 | 
| 5 |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补助标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2月 | 
| 6 | 武隆区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实施方案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4月 | 
| 7 | 重庆市武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5月 | 
| 8 | 重庆市武隆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5月 | 
| 9 | 重庆市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5月 | 
| 10 | 武隆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7月 | 
| 11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临时用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 12 | 武隆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3年1月 | 
| 13 | 武隆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3年1月 | 
| 14 | 重庆市武隆区“十四五”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规划 | 区林业局 | 202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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