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24-00068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府〔2024〕6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河水库为武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批复
日期:2024-09-20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新增沙河水库为武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请示武隆水利文2024111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沙河水库及配套江南水厂工程实际建设进度,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沙河水库纳入武隆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二、你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录和管理单位,同时上报市水利局纳入《重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三、你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取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中发现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执法机关报告,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4920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