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2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武隆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年—2035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6月前 |
2 |
《武隆区建设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9月前 |
3 |
《重庆市武隆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5月前 |
4 |
《重庆市武隆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9月前 |
5 |
《重庆市武隆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5月前 |
6 |
《武隆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12月前 |
7 |
《武隆区“十四五”碳达峰工作行动计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12月前 |
8 |
《武隆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工作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12月前 |
9 |
《武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2月前 |
10 |
《武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12月前 |
11 |
《重庆市武隆区旅游装备及消费品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2026年)》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9月前 |
12 |
《重庆市武隆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2026年)》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9月前 |
13 |
《武隆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5月前 |
14 |
《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
区司法局 |
2022年6月前 |
15 |
《2022年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
区司法局 |
2022年6月前 |
16 |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文件 |
区司法局 |
2022年12月前 |
17 |
开工建设白马航电移民安置点 |
区水利局 |
2022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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