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21-00134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府办〔2021〕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5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隆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武隆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左 军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胡珍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 光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罗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 芳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田 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 逵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万权 区委编办主任
殷加强 区司法局局长
任良生 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司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研究审定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