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加强我县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县累计少出生人口约14万,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压力,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虽然我县人口增长稳定在低生育水平,但是,当前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方面,老龄化严重、性别比失衡等人口自身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更加直接和关键。另一方面,对新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社会转型、生育政策的调整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挑战认识不足,存在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投入不足、队伍不稳等问题。同时,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抓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计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总体稳定。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生育政策实施全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简政放权。按照职权法定、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政府、社会、公民在计划生育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权力清单,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客观要求,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落实好对早期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逐步实现城乡生育政策、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制度的统一。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工作内容、工作基础设置相应的考核评估指标。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群众团体“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政策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健全管理科学、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保障有力的计划生育基层工作队伍,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年度出生人口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继续实施好“单独两孩”等生育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政策外生育多孩,切实巩固良好生育秩序,着力防范思想松懈、工作滑坡等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国家、市上的统一部署,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合理规划和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完善配套政策。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切实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各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惠优待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做好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和社会关怀等工作,完善并落实分类管理、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就医服务、特别扶助保险等制度,建立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关心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幸福指数。
(三)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宣传引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整治‘两非’、统计监测、考核评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健全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部门配合,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两非”违法人员“黑名单”、孕情随访服务、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和性别统计等制度。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开展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关怀关爱等活动,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倡导,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项目。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网络化协作。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简化流动人口办事、办证程序,畅通服务和诉求渠道,流动人口证件办理合格率达99%以上,流动人口重点服务对象查验率、信息提交率均达80%以上,协查反馈率、反馈及时率均达98%以上。三是推行实有人口计划生育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认真核实比对“两实人口”信息,提高流入人口信息采集率。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继续推进“两实”清理工作。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实有人口计划生育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全面整合利用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让群众享受优质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确保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不断档、不缺位。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免费避孕药具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扎实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统筹开展出生缺陷一、二、三级干预,探索出生缺陷综合预防机制,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六)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健全卫生计生机构。强化乡镇卫生计生办管理职能,按常住人口比例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承担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待政策等行政职能,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指导村(居)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乡镇卫生院(生殖健康服务站)要切实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保健等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落实乡镇调整计生干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制度,力求基层队伍相对稳定,确保工作不断档。各村(居)必须明确一名综合服务专干或其他“两委”成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信息化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制度,互通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出生人口、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人口信息交换。每年召开2次以上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和基层群众自治,规范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一票否决”制不动摇。着力研究解决好组织保障、综合治理、机构队伍、经费投入等影响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创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相关部门间建立定期磋商、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信息共享,着力解决好政策配套、执法协调、信息共享、综合服务等问题。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基层依法管理规范化建设,综合治理措施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加强乡镇、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按《章程》及时开展换届选举,确保乡级有专人做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两新”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建立完善“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募捐为补充”的生育关怀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三)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实效综合评估制度,继续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约谈制度,对不能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的实行约谈。对工作严重滑坡或违法行政导致重大恶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资格审查制度,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及评选表彰各类先进集体、个人时,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对其进行计划生育资格审核并提出意见。各乡镇政府要制定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双向考核机制,与辖区单位、村(居)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县督查室和县卫计委定期对各乡镇、部门计生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财政投入。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肃查处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进依法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政策外生育不良记录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精简再生育审批,推行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做法,建立健全方便群众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深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巨大成就,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计划生育营造良好 的舆论氛围。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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