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7-9989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2017年10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区政府办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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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根据《武隆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区政府办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3 个职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三、范围和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武隆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年龄计算、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19日;
    (五)符合职位工作身体要求;
    (六)正常考核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遴选单位确认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见习期(试用期)未转正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三)正在立案审查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
    (六)遴选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情况;
    (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不适合情况。
    四、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布的一个职位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政府办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行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重庆市武隆区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2),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请于2017年10月21日14:00—17:00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暂定2017年10月22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遴选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要求达到1:3。若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政府办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写作,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2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遴选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成绩不计算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政府办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知识、职位要求、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复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情况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及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遴选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并根据调入单位的职员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设置情况进行职务职级重新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此次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遴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本公告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10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区政府办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武隆区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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