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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1-12-0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武隆县2011年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日期: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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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隆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1年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于近期面向高校招聘11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原则;
  3.坚持改善学科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原则;
    4.坚持聘用合同制管理原则;
    5.各个招聘点坚持竞争择优、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名额
   招聘名额110名(含武隆籍免费师范生)。
  三、范围及对象
    1.普通中小学、县城幼教岗位,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或 “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重点本科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职高紧缺的专业教师、乡镇幼教、特校专业教师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专科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四、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为人师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思想。
  4.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职教专业师资除外),其中,语文教师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自愿在用人学校服务3周年及以上,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执行。
  五、程序
    (一)报名。考核招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直接到相应高校或其双选现场会设立报名点,应聘者在各报名点报名,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等原件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填写《武隆县招聘2012届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具体招聘时间,由应聘者向各报名点所在高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报名地点及时间请查阅各高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各高校招生就业处(报名、试讲、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11年11月29日—12月15日)。
    (二)初选。工作小组依据应聘者提供的自荐书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成绩、业绩证明、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初选。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通过初选:
    ⑴专业课有补考科目者;
    ⑵有违法违纪记录者。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专业成绩优秀、有特殊专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试讲。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和初选合格的应聘者采取试讲的方式考查课堂教学能力。试讲学科与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一致,内容由应聘者自行准备或评委临时确定,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总分为100分。
    (四)笔试。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试讲时临时通知(一般在当日报名点所在高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五)考核。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笔试成绩×30%。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被考核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考核)。
工作小组到被考核人员所在高校进行政治思想考核,其方式以查阅档案为主,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手续到武隆县教育委员会报到,经审验无误后,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七)聘用。对体检合格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按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
    未就业的武隆籍免费师范生按照《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的实施办法》(渝教人〔2010〕79号)执行。
    六、相关约定
    (一)聘用人员除履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还应信守下列约定: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以上,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执行;
    (二)违约金2万元;
    (三)2012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或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在到岗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情况发生,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招聘到乡镇中心校的人员,具体工作地点包括乡镇中心校和所辖学校。
    本简章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县教育委员会解释。
    咨询电话:023-77720801,13896647678。


    附件1: 《武隆县2011年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及名额一览表》
    附件2: 《武隆县招聘2012届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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