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1年,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区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第118次常务会学习贯彻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第159次常务会听取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25次。要求各级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带头谈认识、谈体会,认真落实“述法”要求,全面推进平安武隆、法治武隆建设。全区充分利用院坝微宣讲、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为载体,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等各项活动1320余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全区各级各部门动态调整发布了73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328项实现“马上办”“一次办”,比例44.7%;734项实现“网上办”,比例100%;105项实现“就近办”,比例14.3%;734项行政许可事项“自助办”,比例100%。
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根据武隆实际情况,在“渝快办”上发布了864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2317项公共服务事项。严格遵循市级要求,清理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
三是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将2021年列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区营商办在区发展改革委,11个专项领导小组的“1+11”组织架构。建立了“月督查、月汇总、月通报”议事规则。印发了《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方案》等“1+5+6”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年系列文件。《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中介机构调查排查》等系列文件部署推进。制作发放营商环境监督服务卡200余张,在电视台、武隆日报滚动公布营商环境监督举报电话并设置曝光台。收集到26个市场主体存在问题及建议53条,做到动态交办,限期办结。
(三)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出台《武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审查含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各类文件91件,审查对外签订合同(协议)105份,审查率均达100%,标的额逾350亿元,废止9件区政府文件和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须经法制审查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切实为我区建成国际旅游目的地、“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了《2021年度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明确了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决策时间。
(四)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10个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审核,开通网络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区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行政检查。探索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市级制定的71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及时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和网络监督平台。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2次。评查9个综合执法队45宗行政处罚案卷,强化办案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组织99名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61件。
(五)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一是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规范、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选拔熟悉法律知识、业务精湛的人员从事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件,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区政府一审行政应诉22件,开庭审理14件,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5件。所有案件均按时答辩、举证、开庭。全区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02件,一审开庭案件6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7件。
(六)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全区共组建人民调解组织252个,聘请专(兼)人民调解员1163名,全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752件,调解成功8550件,调解成功率97.7%,涉及协议金额7979.36万元,防止“民转刑、民转群、民转极”16件。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做到无缝衔接,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作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9件,审结87件,未审结2件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已结案件中无超期,无被起诉败诉情况。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6件,维持2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
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区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向全区群众推广使用12348重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法网三大平台,注册数量和公众号关注数量超过134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2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26.7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97.23万元。
(七)全面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任务。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2021年8月20日,我区及时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暨迎检动员部署会,会议解读了65项自查任务。全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集中开展了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9月中旬,根据督查情况,依法治区办印发了整改方案,就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20个问题,点对点开展整改。10月上旬,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照问题逐一复查,确保全区整改到位。
(八)法治政府建设特色突出,有效助推基层治理。
创建“院长制”乡村治理新模式。在乡村大院中设立院长,发动大院群众参与到产业发展、矛盾化解、参事议事、院落文明秩序治理、公益服务、社会帮扶等方方面面,奏响基层治理“群众大合唱”,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思路。议事有了“礼让堂”;朗朗上口定院约;群众推选领头雁;各方帮扶助院治。“院长制”法治模式,在武隆发芽开花,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区建成法治大院213个,白石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艳山红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法治保护“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出台《重庆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明确了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包括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天生三桥片区、芙蓉洞片区和后坪冲蚀天坑片区。出台《加强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形成“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自然遗产原真性与完整性;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品牌,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授牌,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全市唯一获得生态环境部两项殊荣的区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12月14日下午,区委书记何庆同志主持召开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94次会议。审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关于印发武隆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关于印发〈武隆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送审稿)》。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57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3次、第4次会议,专题部署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工作。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9月26日,区委书记何庆同志主持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集中学习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十一次交流研讨会,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要求各级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确保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发展战略和规划事项,重要改革事项,重要法治事项,重大财政事项,重要民生和社会事项等14项重要决策事项,坚持区委常委会议审议,依法决策。四是区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54次会议明确要求支持5家党组依法开展工作。9月8日,区委书记何庆到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及区人武部开展走访调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10月9日,区委书记何庆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就“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专题调研指导。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区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区长左军同志主持召开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涉法涉诉问题。8月25日,区长左军同志在全区工作调度会上安排和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自查,规范执法和服务活动。要求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和执法司法工作。要求统一步调,全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区政府出台《“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常务会议规则》,规定重大决策、重要编制和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依规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8月4日,区长左军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和第140次常务会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月11日,区长左军同志主持召开全区2021年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座谈会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会,要求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区政府严格按照历次常务会安排,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7月24日,区长左军同志深入双河镇等地,要求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10月28日,全区征地拆迁秋冬攻坚棉花坝现场会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会召开,区长左军同志要求抓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为全区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保驾护航。区长左军同志带头并督促全区依法行政。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区长左军同志专题听取全区行政诉讼情况,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在区委书记和区长带动下,全区各部门和26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讲法,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全区5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抽取15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部合格。未抽取统一考试的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网络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均合格。全区干部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752件,调解成功率97.7%。领导干部带头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各项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虽然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仍需加强。二是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仍需加强。三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仍需加强。四是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为民服务意识仍需加强。五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出庭应诉率仍需加强。六是全区学法用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打算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意见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在武隆大地。
(三)扎实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武隆实施方案,对照推进武隆法治建设工作。
(四)制定区政府领导、部门长带头学法讲法方案。每季度落实分行业、分层级学法讲法措施。开展全体公职人员针对业务工作学法实践活动。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六)分解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实施清单式管理。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对照清单任务,逐一落实销号,不留空档。
(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对照清单,督查到项,督查到人。未落实项目,梳理台账,每项安排工作人员,标注完成时间,办结交帐。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色提炼总结,形成经验,推广运用。争取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特此报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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