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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武隆区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39


武隆区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及《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果,减少病媒生物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病媒生物防制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遵循“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科学指导、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坚持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经常性与突击性、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群众性除害防病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卫生、舒适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群结合,综合防制”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城乡群众深入开展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巩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达标成果,通过防制使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防制范围及重点

1.防制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个体经营户和居民户各自负责其区域内的病媒生物灭杀工作。

2. 重点场所由相关管理部门及专业公司组织灭杀,确保“四害”密度达到标准。主要包括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加工厂、“五小店”、旅游景区、医院、学校、汽车站、建筑工地、城区拆迁改造地、垃圾储存场所、居民小区、农村场镇、养殖场等。

3. 城区公共区域实行专业消杀,采取市场化运作。

四、防制标准

重点区域范围内、外部环境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及其蚊、蝇幼虫及蛹的阳性率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

1. 做好城区“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工作。

2. 坚持抓好春秋季灭鼠和夏季灭蚊蝇、灭蟑螂等季节性防灭工作,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3. 规范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 认真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15号令),搞好城镇公共区域病媒生物专业化防制。

五、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学习《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和《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15号令)等法规知识,加深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认识。邀请相关专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病媒生物灭杀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春秋季灭鼠和夏季灭蚊蝇、灭蟑螂等季节性防灭工作。按照“统一灭杀药剂、统一用药时间、统一施药标准、统一灭杀重点、统一灭杀方法”的“五统一”要求,根据季节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情况,在3月和11月进行春秋两季灭鼠投药,5-8月进行灭蚊蝇和灭蟑螂投药。同时根据防病工作的需要,适时开展相应的投药杀灭活动。城区要做好病媒生物达标工作,各街道和乡镇分别负责把辖区的“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控制因“四害”引起的传染病发生。

(三)严格规范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要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为科学灭杀提供有效依据。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各街道、乡镇和社区路段要充分发动群众,大力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杂物、堆积物、垃圾、疏通沟渠、填平坑洼,清除积水;加强垃圾、粪便管理,清除“病媒生物”栖息、孳生场所;完善各类重点场所的防鼠、防蝇设施。

(五)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运作,采取群众防制与专业队伍消杀相结合的方法,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水平。

六、工作措施

1. 领导重视。各街道、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各社区路段要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经费落实,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开展。

2. 制定计划。各街道、乡镇、单位和部门、社区路段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 明确责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其中:

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区餐饮行业(主要街道)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经营户签订卫生承诺书。

凤山、芙蓉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社区居民,背街小巷“五小门店”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辖区住户签订卫生承诺书。同时抓好农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区商务负责督导城区大中型超市及小农超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供销合作社负责督导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成摊位、业主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教委负责督导各学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学校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交通局负责督导汽车站、火车站和其管理部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汽车站、火车站、汽车修理店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签订卫生承诺书。区爱卫负责监督管理有资质的消杀公司。疾控中心负责全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负责督导饮水、公共场所行业和私营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行业等行业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经营户签订卫生承诺书。

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住房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业主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建设投资集团负责城区堤防建筑工地及其他所辖建筑工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文旅委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和旅游景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签订卫生承诺书。

区城管局负责垃圾场(站、点)、城区下水道、广场、公园、公厕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其他各单位部门负责其管理部门及单位办公区域、住宅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加强督导。区爱卫办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以提高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效性。各街道和乡镇要统一负责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各辖区内各单位、个体经营户的督促检查。区爱卫办要把病媒生物防制开展情况作为各类卫生创建的前置条件,作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

附件

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国标

区域

控制指标

控制等级水平

A级

B级

C级

GB/T

27770-

2011

病媒生物

密度控制

    

鼠类

防鼠设施合格率

≥97%

≥95%

≥93%

室内鼠密度阳性率

≤1%

≤3%

≤5%

外环境鼠密度:




路径指数(/1000m)

≤1处

≤3处

≤5处

防鼠设施:

0/≤30

0/≤20

0/≤10

  不合格间数/房间数

1/>30

1/>20

1/>10

室内鼠密度:

0/≤60

0/≤30

0/≤20

  阳性间数/房间数

1/>60

1/>30

1/>20

外环境鼠密度:




  活鼠和鼠洞、鼠尸等鼠迹

0

0

0

GB/T

27771-

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    

蚊虫

小型积水蚊虫密度:




  路径指数(处/1000m

≤0.1处

≤0.5处

≤0.8处

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




  采样勺指数(阳性勺数/采样勺数)

≤1%

≤3%

≤5%

  蚊幼(蛹)数/阳性勺

≤3只

≤5只

≤8只

外环境蚊虫密度:




  成蚊停落指数(成蚊数/人次)

≤0.5只

≤1只

≤1.5只

各类和水容器阳性数

0

0

0

各类坑洼积水阳性数

0

0

0

GB/T

27772-

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    

蝇类

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成蝇

0

0

0

室内蝇类孳生地

0

0

0

室内成蝇密度:有蝇房间阳性率

≤3%

≤6%

≤9%

阳性房间蝇密度  蝇数/阳性间

≤3只

≤3只

≤3只

室外孳生地阳性率

≤1%

≤3%

≤5%

防蝇设施合格率

≥98%

≥95%

≥90%



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成蝇

0

0

0

室内成蝇侵害率:有蝇房间数/房间数



0/≤10



0/≤30

1/11-30


0/≤60

1/31-60

≤3/31-60


1/61-100

≤3/61-100

≤6/61-100

室内成蝇密度:只/

3只

3只

3只

国标

区域

控制指标

控制等级水平

A级

B级

C级

GB/T

27773-

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    

蜚蠊

成若虫侵害率:

≤1%

≤3%

≤5%

平均每阳性间小蠊    大蠊

≤5只 ≤2只

≤10只≤5只

≤10只≤5只

卵鞘查获率:

≤1%

≤2%

≤3%

平均每阳性间卵鞘数  

≤2只

≤4只

≤8只

蟑迹查获率:

≤3%

≤5%

≤7%

成若虫侵害率:

0/≤60

≤1/≤60

≤2/≤60

  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

≤1/>60

≤2/>60

≤3/>60

卵鞘查获率:

0/≤60

≤1/≤60

≤2/≤60

  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

≤1/>60

≤2/>60

≤3/>60

蟑迹查获率:

0/≤60

≤2/≤60

≤3/≤60

  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

≤2/>60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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